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拉福利會員相關條文規定

1.    會員卡酌收工本費100元。

2.    會員享全館9折優惠(花車、$10、特價商品除外)。

3.     當月壽星享全館八折優惠。

4.    會員每消費10元累積一點,點數不與其它折扣共同使用。

5.    點數期限為兩年,期限內未使用完畢即失效,不另行通知。

6.    點數不得要求兌換現金。

7.    會員折扣優惠之方法,依照個別店鋪自行規定。

8.    會員身分及點數可於全省指定店家通用。

9.    不定時推出會員獨享折扣​。

10.  銀標商品、花車、$10元商品無法使用點數折抵半價。

11.   會員限本人使用,會員於行使所屬權利時,出示會員本人身分證等身分證明文件,以確認權益歸屬。

  

12.   為維護會員累計點數之權益,如本公司系統發生異常情況,本公司有權暫停紅利積點之登錄功能,直至異常狀況解除。

  

13.   LA FLEA將以系統紀錄之地址、行動電話或電子郵件、帳號等資料,不定期發送訊息、電子郵件,進行促銷活動及優惠資訊,為確保您的權益,請務必提供並維持資料正確性。惟若其提供之資料不足或有誤時,除將無法提供完整之服務外,亦將可能以逕行停卡或無法成為會員之方式處理。

  

14.   LA FLEA保有會員卡之申請、停用、修改或終止各項優惠服務之權利。且將不定期更新或變更相關資料,相關服務辦法、相關權益及使用說明、活動內容等相關資訊以拉福利官網  www.la flea.com.tw  公告者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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